2011年9月3日星期六

防止中国沦为秘密警察匪巢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三十号公告)




2011年8月30日,伪“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非法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其中部分条款引发质疑,如“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人员,被拘留逮捕后,若出现无法通知家人,或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况,对其拘留逮捕时间可超过24小时。”这完全是一派胡言,必须立即停止。

如果这些胡言乱语得以实行,这意味着,“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几种情形,也可以成为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理由。

这些规定引起人们的广泛担心和质疑,中国即将沦为秘密警察的匪巢。

首先,“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

其次,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通知家属,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不符合人权保障的法治原则。

如此恶法获得通过,受害的不只是百姓,也是中共集团相互斗争的必杀工具。实际上制定的人,最后也会死在这恶法之上!

这是中国共产党、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后的疯狂。历史上最疯狂最黑暗的时代也不过如此。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灭亡。

对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庄严宣告:伪“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非法的,即使通过也完全无效。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谴责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企图在中国建立秘密警察国家的邪恶动机,并大力支持全国人民反抗行动。

为了防止中国沦为秘密警察的匪巢,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支持一切形式的抵抗运动。

特此公告。

胜利必将属于觉醒的中国人民!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1年9月2日

北京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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