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

设立“反人道罪特别法庭”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二十九号公告)

“反人道罪”也就是“反人类罪”。按照国际法,这是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的法律则在所不问。这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在此公告:中国共产党就是年来的“阶级斗争”历史,就是一部反人道罪行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二年以来的“四个坚持”历史,就是一部反人类罪行的历史;中国共产党集体犯下的反人道罪,必须予以清算总结。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在此公告:从即日起,设立“反人道罪特别法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小官员,实行正义的审判。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在此公告:“反人类罪”是指握有权力资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小官员,出于政治、军事或经济目的,以国家、种族、宗教或某种意识形态为界,对人民进行肉体上消灭或政治上虐待的暴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设立“反人道罪特别法庭”,是基于这样的观念:人类是一个平等的、和睦共处的大家庭,人们不分国家、种族、文化、信仰、阶层、性别都应享有公平、自由与尊严的基本人权,是人类文明突破狭隘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偏见的发展成果。

中国共产党独裁者都犯有反人类罪,因为独裁者为了一己私利结党营私,建立专制制度、制造社会不公,剥夺国民政治权力,将本国人民置于他们的压迫奴役下,使国民失去了应有的公平、自由与尊严而沦为独裁者的工具和牺牲品。独裁者的存在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对公平与自由的蹂躏,对正义与真理的侮辱,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与耻辱,因此铲除独裁专制是人类的共同职责与崇高使命,为民主国家帮助专制国家受压迫人民推翻独裁暴政奠定了道义上的合法性。

正义必须伸张!

罪犯必须绳之以法!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呼吁广大中国公民,积极参与“反人道罪特别法庭”的审理工作,积极举报犯罪嫌疑人,争取把中国共产党这个犯罪团伙中的所有坏分子,一网打尽,让祖国的未来变得美好一点。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1年8月16日

北京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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