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
收复琉球群岛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五十三号公告)
目前,盘踞着大陆与台湾的两个“中国政府”都主张:“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过这个放弃了琉球群岛主权的“退缩主张”却得不到日本的承认。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讨论,一致决定并正式提出:恢复中国对于琉球群岛的主权。也就是说:钓鱼岛问题应该纳入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一并解决。
琉球群岛的主权早在明朝就属于中国;正如日本列岛的主权在汉朝和南北朝的时候就属于中国了。琉球群岛只是在1879年以后,才遭到日本强行占领,并强行把琉球的王室俘虏到了日本扣押起来,为了让当地人忘掉琉球的王室和中国文化,所以才改名叫冲绳。
琉球当时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是中国的藩属国,被日本强占之后,没有国际条约能够承认日本强占的合理性。因此,只要中国对日本提出了琉球群岛的主权要求,钓鱼岛的问题就不必争论了。否则,中日之间的问题老在钓鱼岛打转,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的。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在此庄严宣告:坚决拒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两个盘踞着大陆与台湾的两个“政府”的卖国政策,坚决拒绝日本对于琉球群岛(冲绳)的主权要求,坚决收复中国对于琉球群岛(冲绳)的主权。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8月16日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