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耕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屋(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六号公告)

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是一个国家的公平标志!而居者不能有其屋、耕者不能有其田,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剥削思维!他们利用土地和占用土地的房子来剥削并讹诈人民。 为什么是打土豪“分田地”而不是打财主“分金银”?因为土地是生存资料,百姓是仇恶非仇富的!土地是生存资料,非私人财富!土地是不可再生的最基本的生存空间! 反观中国文明的历史,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理想莫过于“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无处不饱暖,无处不均匀”。中国共产党摧毁了这个目标,把全体中国人变成了奴隶。 今日,“不动产七十年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已经成为中共勒索人民的一把尖刀。到底是无偿续期还是有偿续期?北京政权已经传出续期费用是“1300元一平方米”的天文数字。老百姓辛辛苦苦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买的房子,到头来又不是自己的房子了。 按照北京的“1300元一平方米”标准,假使一个普通百姓房子的面积是80平方米,那么就是104000元,这几乎等价于现在的北京人不吃不喝工作好几年的收入总额。那么一个普通家庭可能得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为房子续期而打拼,如果没有这笔钱或者没有按期缴纳这笔续期费用,那么房子又要被“国家”收回。 面对这一不公现象,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本项公告宣布:我们实行“耕者有其田,居民有其屋”,废除一切形式的政府剥削制度,农地使用者、房产所有者,有权拒绝缴纳一切苛捐杂税,成为自己土地的主人!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5月2日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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