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禁止中国买官卖官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四号公告)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腐败的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在这个腐败的党国里,公然买卖官员职务,形成了腐败的产业链。

现在,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投票通过本项庄严宣告:在中国禁止买官卖官,官员任免要符合民意与合法,考虑候选人品能与能力,文官任命要通过公开的考试。

第三中国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各级干部,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禁止控制舆论、禁止替人说情、禁止内线消息、禁止收受礼品、禁止接受吃请。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4月2日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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