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举办全国大选、建设国会制度(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三十七号公告)

仅仅废除反动的“人大”制度与伪装的“政协”制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第三中国需要建立自己的代议制度。为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讨论和投票,决定自即日起,基于人民主权的原则,在中国进行一人一票的自由与公正的选举,使每个公民都有机会成为国家的股东和所有者。在代议制和普选制的基础上竞选公职,在公开、平等、竞争的党派竞选中,让人民选举自己的领导人、投票选举各级官员和国会议员。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庄严宣告:一旦人民选举的立法机构运作无碍,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得成员即刻解甲归田、还政于民、宣告自身的解散。

从本法令颁布之日起,各地民众可以立即着手举办全国大选、建设国会制度准备。为此需要立即展开竞选活动,为新政府的成立,打下坚实的合法性基础。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1年12月16日

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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