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二十号公告
特別任命刘贤斌、杨天水为荣誉国务委员
刘贤斌、杨天水两位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们敢想敢干,勇于创新,不断突破中共言论禁锢的禁区,为全体中国人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思想空间。作为中国未来的先驱人物,他们不怕牺牲,不屈不挠,是中国人民的光辉典范。
2011年3月25日上午,刘贤斌被中共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並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
刘贤斌,生于1968年8月25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作家和《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1987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积极参与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事件结束后仍然坚持参与民主活动,于1991年4月1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关押在秦城监狱,后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的刘贤斌仍坚持推动民主事业,展开组建中国民主党的活动。1999年7月7日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999年8月6日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8年11月6日出狱。刘贤斌在释放后继续参与维权活动,也是《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并发表文章。2010年6月28日,刘贤斌在与四川民主人士陈卫喝茶时,被遂宁国保警察带走传唤,并于当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警方十多名警察查抄了刘贤斌的家,传唤询问刘贤斌的妻子,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学校对刘贤斌13岁的女儿询问威胁。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指,刘贤斌被捕是因为撰写了四篇文章,批评四川地震学校的豆腐渣工程,以及不满当局将揭露及调查豆腐渣工程的谭作人和黄琦判刑。
杨天水,生于1961年4月12日,原名杨同彦,汉族,中国江苏省人。1978年10月-1982年6月,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82年7月-1985年9月,任教于在中国石油部第二建设安装公司子弟学校。1985年9月-1986年4月,任职于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所辖)。1986年4月-1988年5月,任盐城市大丰县万盈乡乡长助理。1988年5月-1989年10月,任职于原来的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1989年夏,参与南京地区的民主运动。10月20日,辞职。1990年上半年,与一些同道人士,成立“中华民主联盟”。月1日,被捕。1990年6月-2000年5月,被关押于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15个月)、南京龙潭监狱。在狱中,他进行了数次绝食抗争,并患上了糖尿病。2006年5月16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在丹徒区法庭,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杨天水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为了表彰他们的卓越功勋,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特别任命刘贤斌、杨天水先生为第三中国荣誉国务委员。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1年4月2日
北京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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