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十八号公告

特別任命哈达、谢长发、许万平、师涛为荣誉国务委员

哈达、谢长发、许万平、师涛等四位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们敢想敢干,勇于创新,不断突破中共言论禁锢的禁区,为全体中国人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思想空间。作为中国未来的先驱人物,他们不怕牺牲,不屈不挠,是中国人民的光辉典范。

为了表彰他们的卓越功勋,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讨论,一致同意,特别任命哈达、谢长发、许万平、师涛等四位先生他们为第三中国荣誉国务委员。

哈达,内蒙古异议人士,被称为草原上的雄鹰。为了思想言论自由而服刑15年,在狱中被睡刑床。1996年11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判处哈达先生15年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4年,罪名是“分裂国家罪”和“间谍罪”。刑期从哈达1995年12月10日在家里被抓走开始监禁算起。哈达获中国境内外多个蒙古人自决组织提名角逐今年诺贝尔和平奖,这些组织目前正在争取其他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支持。

谢长发,湖南异议人士,他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撰写了批评豆腐渣工程的文章,极其富于社会责任感,但却因此于当年6月25号被中共特务机关秘密逮捕,后被中共伪长沙中级法院以所谓颠覆罪的名义判处13年徒刑。他早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期间,就曾参与“工自联”的工作,被判处3年劳动改造。 他也是中国民主党党员,1998年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南筹委会”,曾经遭到中共拘留。

许万平,重庆市异议人士,1990年2月28日、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组织反革命集团罪被伪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1997年7月刑满释放。2005年4月30日又因为追求自由遭到伪政权刑事拘留,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于重庆看守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师涛,原为中国新闻记者、诗人、作家。2004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11号文件《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当时是由师涛所在的湖南《当代商报》的领导口头传达到所有中层编辑。师涛通过他的个人雅虎电子邮件,把文件内容摘要写给海外网站发表。中国国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了该用户的个人信息,因此国安局得以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者的地址及身份,最后作为法庭证据指控师涛。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将师涛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1年3月2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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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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