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2010年12月2日在北京发布八号公告。全文如下:
高智晟先生积极参与维护公民权利的民主建国活动,英勇不屈、百折不挠。特别是他为受到宗教迫害的法轮功人士的积极辩护,显示了一个真正的中国公民的高风亮节,并为全世界的法官、律师、执法人员作出了最佳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高智晟先生因此获得了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的同情和支持,立下了重大的建国功勋。
对于高智晟先生死置之度外的高风亮节,第三中国制宪会议经过全体会议充分讨论、中国公民政府一致同意,特别推举任命高智晟先生为中国荣誉大法官,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0年12月2日北京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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