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决定:
在中国实行党政分开,废除中国共产党不经选民认可让渡就垄断权力的特权制度。
废除共产党六十年来出于意识形态和执政利益而设置的身份等级制度,这些制度剥夺了中国公民的权利。
取消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
上述条款具有法律效力,自公布时间开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条款如和上述条款违背,即属非法,应予立即改正或废除。
所有违反上述条款的非法行为,不论来自哪一级机关,都将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其领导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有效追溯期不受时间限制。
特此公告
2010年11月2日北京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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