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禁止中国买官卖官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四号公告)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腐败的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在这个腐败的党国里,公然买卖官员职务,形成了腐败的产业链。

现在,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投票通过本项庄严宣告:在中国禁止买官卖官,官员任免要符合民意与合法,考虑候选人品能与能力,文官任命要通过公开的考试。

第三中国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各级干部,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禁止控制舆论、禁止替人说情、禁止内线消息、禁止收受礼品、禁止接受吃请。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4月2日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惩办贪官污吏,实施阳光法案(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三号公告)

惩办贪官污吏,实施阳光法案,一切官员的个人和直系亲属的财产,必须公之于众,接受舆论和法律的监督。

阳光法案(Sunshine law),又称“信息自由法”、“资讯公开”或“资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是应用于促使政府机关的资讯向民众公开的一个通称,其基本假定是“在一个民主社会,人民有权利知道有关公共政策方面的决定究竟是如何达成的。阳光法案的基本出发点是“人民有知的权利”,但却有人批评此举可能妨碍了决策官员以秘密方式处理政务的作法。

阳光法案包括制定诸如政治献金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游说法、利益冲突回避法、资讯自由法、行政程序法等,目的在防止或减少政府机关及人员(包括民意机关代表)违法、滥权、自肥等行为的发生。

瑞典在1766年制定信息自由法并写入瑞典宪法。

美国于1967年通过《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FOIA)。

英国于2000年通过的《信息自由法》帮助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希瑟·布鲁克(Heather Brooke)获得了英国议会议员们申报各项开支的信息,从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调查结果最终导致议会下议院议长及其他一些议员辞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充分讨论和表决通过:惩办贪官污吏,实施阳光法案。责成一切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军队干部必须公布自己和直系亲属的家庭财产,隐匿不报者视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3月16日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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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禁止“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干预司法公正(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二号公告)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80年后正式设立的,主管党内的情报、治安、警卫、劳教、司法、检察等系统的负责机构。它的前身是“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等。

1999年7月,根据中共取缔法轮功组织的需要而成立的“610办公室”(对外称“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还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上述这些机构的存在,严重干扰了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司法独立,必须立即停止运作。而且,由于这些组织都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因此都是非法组织,必须予以坚决取缔。

现在,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充分讨论,投票决定:中国需要实行法治、法官独立,为此目的,必须撤销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以确保司法独立和建立司法权威。同时,必须取消信访制度,在各级法院设立“人民申诉庭”,让所有的民众的怨诉依照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本公告自颁发之日生效,凡违反本公告者,将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3月2日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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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中国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对党派政治保持中立(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四十一号公告)

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党派政治保持中立:这是现代文明国家的规矩。

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对党派政治保持中立:这是现代流氓国家的规矩。

中国,正从一个流氓国家向文明国家前进。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步伐。

中国正在从一个共产党专政的土匪流氓国家,进步为一个多党共存的政治文明国家。

我们再次号召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们:必须放弃你们一直以来的错误做法,停止一切危害祖国人民的犯罪活动。如果这样,则你们以往的倒行逆施可以获得大赦。如果拒绝这样,你们的罪行即将受到人民的审判。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在此特别提出以下法律原则,作为起诉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据:

军队、警察和政府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对党派政治保持中立。军队必须国家化:人民的军队属于人民,严禁党指挥枪。军队内部不得从事任何党派势力活动。全部国家机器包括全体公务员职能,也必须国家化而不是党派化。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2月16日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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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取缔中国共产党所属工青妇组织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第四十号公告)

中国共产党所属各级工青妇组织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非法组织,必须予以取缔。

不久之前,“贵州人权研讨会”的所有成员在“人权日”到来之际,集体被失踪了。带走人权研讨会成员的中共伪政府的警官说,“上面来了红头文件”,说贵州人权研讨会是没有经过伪政府民政局注册的非法组织,要取缔。

据此,公众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共再次自认是非法组织,依据相关的法治精神,也该取缔。

中共当局的逻辑是“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即属非法组织”。那么按照这一逻辑,中国共产党所属各级工青妇组织同样是社会团体,同样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而且在民政部最新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也并不在免予社团登记的范围之内。因此之故,中共及其附属组织,无疑的无一不是非法组织。

这是根据中共反动当局的逻辑,水到渠成得出的一种推理和判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共产党所属各级工青妇组织作为社会团体,毫无疑问是由一些自然人组成的,而不会是由特殊材料做成的魔鬼组成的。既然同是自然人,那么在相关的法律规范面前,就该受到同等的约束,而不能自甘堕落、游离于法治精神之外。

一直以来,中共秉承其“打江山坐江山”的土匪强盗逻辑,在中国唯我独尊,至今盘踞着“执政党”的庙堂。一个执政党对己对人执行的是双重标准,长期凌驾于国家之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这就不是执政党,而是土匪集团。

中共所作所为,是对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进行的无情践踏,而“联合国权威”对此竟然予以默默接受了。为了拯救联合国的荣誉,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经过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今天宣布:取缔全球最大的非法组织——中国共产党所属的各级工青妇组织。其成员必须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其犯罪活动。否则将遭遇严惩不贷的可悲下场。

此令自颁布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2月2日

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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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

禁止传播共产主义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三十九号公告)

共产主义是一种虚幻的乌托邦,共产主义学说基于对人性的误解和误判。正因为如此,共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一再把世界引入灾难的深渊。

现在,中国的台海两岸虽然声称实行社会主义和民生主义制度,但其实都是共产主义的变种,因此必须予以彻底清除。

第三中国将不同:国家将实行法律统治,平等对待无神论和任何宗教信仰;国家和所有公权机构实行政教分离,意识形态不得高于国家利益,政党必须退出军队和一切国家机关。

为此基本法律,中国将禁止传播共产主义,禁止传播阶级仇恨、禁止煽动社会屠杀。

第三中国要求实行彻底的政教分离:凯撒的东西归凯撒,上帝归上帝归上帝。

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即成为未来宪法的基本精神。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1月15日

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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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星期日

坚决声援乌坎人民的解放斗争(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三十八号公告)

今年9月,广东陆丰乌坎村发生征地纠纷。中共反动政权首先试图镇压,受到反击后提出“谈判”,但是却卑鄙地逮捕村民谈判代表,然后以“心脏病”的名义杀害了他。愤怒的村民赶走了村里所有共产党之党政官员,包括统治该村近30年的村党委书记,令这个2万人的渔村成为中国第一个没有共产党存在的一片土地。这很有意义,表明第三中国已经深入人心,中国全面解放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乌坎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救乌坎就是救我们农民自己,就是救农村,就是救中国。全国赶走村官,中国就解放了。中共党组织逃离了村庄,跟一百年前新军起义导致满清都督逃离武昌类似。历史证明,共产党并非不可战胜,乌坎起义,是对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和第三中国的最好献礼。

为此,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特此发布三十八号公告,坚决声援乌坎人民的解放斗争并号召海内外全体中国人立即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支持乌坎人民的解放斗争!

特此公告。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中国公民政府

2012年1月1日

武昌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联络电邮:disanzhongguo@gmail.com

“第三中国制宪会议”官方网站:http://dszg.blogspot.com/